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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样成分分析标准物质谷物类(大米)

简要描述:GBW(E)101024生物样成分分析标准物质谷物类(大米)本标准物质可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、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估等工作需要,为生物样品无机成分分析质量控制、实验室分析仪器校准、分析方法确认等提供相应的支持,也可供分析类似物质使用。

  • 产品型号:GBW(E)101024
  • 厂商性质:生产厂家
  • 更新时间:2026-02-03
  • 访  问  量:8

详细介绍

一、概述

本系列标准物质加工基体未经过任何形式的人工添加。原料经筛选、除杂、干燥、粗碎、细碎,过 60 目筛混匀,分装后采用 60Co 灭菌。样品情况见 1

 1  候选物样品情况

按原料性质分类

国标号

内部编号

名称

采样地点

谷物类(大米)

GBWE101023

NCP-7

大米

湖南

谷物类(大米)

GBWE101024

NCP-8

大米

广西

谷物类(大米)

GBWE101025

NCP-9

大米

湖南

谷物类(小麦)

GBWE101030

NCP-15

小麦

河南

谷物类(玉米)

GBWE101026

NCP-27

玉米

河北

谷物类(玉米)

GBWE101027

NCP-29

玉米

山东

谷物类(玉米)

GBWE101028

NCP-30

玉米

河南

谷物类(玉米)

GBWE101029

NCP-31

玉米

山西

食用菌

GBWE101041

NCP-13

香菇

福建

食用菌

GBWE101043

NCP-20

木耳

福建

食用菌

GBWE101042

NCP-26

榛蘑

吉林

蔬菜类

GBWE101031

NCP-10

菠菜

河北

蔬菜类

GBWE101033

NCP-11

油菜

河北

蔬菜类

GBWE101037

NCP-17

胡萝 

内蒙古

蔬菜类

GBWE101034

NCP-19

韭菜

山东

蔬菜类

GBWE101032

NCP-22

芹菜

山东

蔬菜类

GBWE101039

NCP-23

裙带菜

浙江

蔬菜类

GBWE101038

NCP-25

土豆

内蒙古

蔬菜类

GBWE101035

NCP-28

紫菜

浙江

蔬菜类

GBWE101036

NCP-32

茼蒿

湖北

茶叶

GBWE101044

NCP-16

红茶

福建

茶叶

GBWE101045

NCP-21

普洱

云南

水产类

GBWE101047

NCP-12

大虾

天津

水产类

GBWE101040

NCP-14

海带

浙江

水产类

GBWE101046

NCP-18

黄鱼

江苏

水产类

GBWE101048

NCP-24

扇贝

浙江

二、预期用途

本标准物质可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、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估等工作需要,为生物样品无机成分分析质量控制、实验室分析仪器校准、分析方法确认等提供相应的支持,也可供分析类似物质使用。

三、均匀性评估和稳定性评估

均匀性评估:随机抽取 30 个单元,从瓶中样品的不同部位进行 2 次重复测量,分析方法以 ICP-MS ICP-AES AFS 等为主,经检验,样品均匀良好。

稳定性评估:考察了5 个时间点的长期稳定性以及在高温(60℃) 和低温-18℃) 的条件下短期稳定性,经检验,样品稳定性良好。

有效期至 2030  8 月。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稳定性,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,将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用户。

四、定值测试

本系列标准物质由 11 家实验室联合定值。定值分析方法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(ICP-MS)、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(ICP-AES)、原子荧光光谱法(AFS)、分光光度法(COL)、容量法(VOL)、凯氏定氮法(KTN)和离子选择性电极法(ISE)、离子色谱法(IC)等。

测试的元素(下划线为主要测试方法):ICP-MSAg Al As B Ba Be Bi Br Cd Ce CoCr Cs Cu Dy Er EuF Fe Gd Ge HfHg Ho I La Li Lu Mn Mo Na Nb Nd Ni P Pb Pr Rb Sb Sc Se Si Sm  SnSrTb Th Ti Tl Tm U V Y Yb ZnICP-AESAl B Ba Ca Cr


CuFeKMgMnNa PPbRb S Si SrTiZnAFSAs GeHg Sb SeVOLCl NKTNN ICClISEF COLF

五、计量溯源性

1 、使用的计量器具均经过检定或校准,校准溶液均为国家有证标准物质。

2 、选用的测量方法能满足定值工作的计量学要求。

3 、采用同类型有证标准物质对测量程序监控,以保证分析结果准确可靠。

六、认定值与不确定度

本标准物质采用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中的成熟可靠的分析方法进行定值。量值的认定原则为:

1)数据组数不少于 9 组,且数据质量相对较好的,认定为标准值(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标准值);不确定度为扩展不确定度,包含因子取k=2

2)数据分布偏态;或者离散度大,数据组不少于 6 组的,认定为参考值(取测量数据的中位值)。

量值汇总见 2

七、运输和贮存条件

1、本系列标准物质包装为 PET 塑料瓶,包装规格为 30 g/瓶,发放给用户时,除去黄鱼、大虾、扇贝,其他样品均可用普通快递进行运输;对于黄鱼、大虾、扇贝,需加放冰袋等保温措施。

2 、黄鱼、大虾、扇贝这类标准物质,应冷冻(-18℃) 保存,其他样品保存于阴凉、干燥条件下即可。

八、使用说明

1 、本标准物质样品开封使用后立即盖紧密封,如发现霉变应停止使用。

2 、本标准物质样品使用前不需要再做进一步处理,如研磨等。

3 、本标准物质实验室使用,不可食用。

4 、本系列标准物质的最小取样量按参数分类,推荐如下:

参数

最小取样量

 

Ag Al As B Ba BeBi Ca Cd

Ce Co Cr Cs Cu Dy Er Eu Fe

Gd Ge HfHg Ho K La Li Lu

Mg Mn Mo N Na Nb Nd Ni PPb Pr Rb S Sb Sc Se Si Sm Sn Sr

Tb Th Ti Tl Tm U V Y Yb Zn

 

 

 

 

0.3 g

Cl

大米、小麦、玉米、土豆等,5g

各类蔬菜、蘑菇、茶叶等,10g

F I Br

0.5 g

九、合作定值单位

湖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、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、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(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)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矿产实验研究中心、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、湖南省矿产资源调查所地质实验测试中心、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、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、江西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实验测试中心、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、农业农村部环境质量检验测试中心(天津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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