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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一、概述本标准物质为有机肥料,样品性质详见表1。样品经筛选、除杂、干燥、粗磨、细碎,过筛混匀后,分装于高密度PET瓶,®Co灭菌,保存于阴凉干燥处。

二、预期用途
本标准物质可为有机肥样品分析测试的方法验证、质量控制、能力比对等提供相应的支持,也可供分析类似物质使用。
三、均匀性和稳定性
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良好。随机抽取30个包装单元,从瓶中样品的不同部位进行2次重复测量,分析方法以ICP-MS、AFS等为主,经检验,样品均匀良好。建议最小取样量为0.5g。
四、定值测试方法
本系列标准物质采用多家实验室协作的定值方式,分析方法包括ICP-MS、ICP-OES、AFS等不同原理方法。
五、计量溯源性
1、使用的计量器具均经过检定或校准,校准溶液均为国家有证标准物质。
2、选用的测量方法能满足定值工作的计量学要求。
3、采用同类型有证标准物质对测量程序监控,以保证分析结果准确可靠。
六、标准值与不确定度
本标准物质采用行业标准和成熟、可靠的分析方法进行定值,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标准值。不确定度为扩展不确定度,包含因子取k=2。量值汇总见表2。
七、运输和贮存条件
1、本标准物质包装为PET塑料瓶,包装规格为30g/瓶,发放给用户时,样品可用普通快递进行运输。
2、样品应保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
八、使用说明
1、本标准物质样品未开封前存储于阴凉、干燥条件下,开封使用后立即盖紧密封,放置于干燥器中保存,防止受潮。
2、用洁净的工具取用标准物质样品,取出的样品不可倒回。
3、本标准物质样品可直接使用,不需要再做进一步的处理,如粉碎研磨、烘干等。
4、本标准物质仅限实验室使用。
九、合作定值单位
农业农村部环境质量检验测试中心(天津),四川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,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,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/国家化肥质量检验检测中心(北京),湖北省农科院质标所,黑龙江农科院质标所,中国农科院郑州果树所,湖南省耕地与农业环境生态研究所,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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